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按月通报超半年未结鉴定案件及各法院鉴定案件办理时长;会同审判管理部门和督察部门,对违规扣除鉴定审限的案件进行整改督办。
中、基层法院司法鉴定督办人应加强超期未结鉴定案件的跟踪督办,做到一案一台账。司法技术部门对审判执行部门存在的问题做好提醒指引,对鉴定机构存在的问题做好反馈督促。
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环境损害鉴定案件原则上有2件半年以上、其他类型鉴定案件有2件三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鉴定机构,暂停委托新鉴定案件。具体名单以每月上旬市高法院通报为准。
第九条 实施司法为民便民服务。针对鉴定人出庭难问题,明确远程出庭适用范围,依托“鉴定人远程出庭系统”实现异地在线出庭作证,切实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技术工作效率。用好案例库和法答网分析利弊得失,引导理性鉴定和多元解纷。做好审查答疑,强共识减分歧,减少不必要鉴定事项,推动鉴定提质增效。
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经审判执行部门同意和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专家选任应当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中进行。
建立公益鉴定绿色通道,联合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减免缓鉴定费用。鼓励鉴定机构开展公益鉴定,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条 加强数字赋能。建好“一张网”中司法技术平台,实现鉴定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用好平台,做到鉴定案件信息入及时准确,流程节点全程可控,数据提取实时高效,质效指标合理优化;管好平台,实时追踪案件办理进度,加强节点管控,把控程序转换、时限延长、时限扣除等重要关口。“建、管、用”相结合,确保鉴定长期未结案全过程纳入管理,提高对外委托鉴定办理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