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征求意见稿阶段与正式鉴定意见阶段的异议权利,均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核心环节。两者虽一脉相承,但在司法鉴定中,对征求意见稿提异议、对正式鉴定意见提异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维权效果与案件走向。

天纵鉴定(SKYLABS)在鉴定实践中注意到部分地区比如湖北、四川、云南等地高院规定,针对其下属法院委托的综合、重大和疑难鉴定,鉴定机构必须先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阶段与正式鉴定意见阶段的异议权利,均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核心环节。两者虽一脉相承,但在司法鉴定中,对征求意见稿提异议、对正式鉴定意见提异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维权效果与案件走向。
鉴定机构对案件出具的征求意见稿只是无法律效力的初稿、草稿,不能作为法院判案依据。设置这一环节,主要是让鉴定机构提前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属于事前内部完善流程。
针此阶段提出异议,门槛低、效果直接。只要异议有理有据,存在计算错误、漏项、标准用错、事实遗漏等问题,鉴定机构都会逐条复核,直接修改数据、调整结论、补充材料,是当事人修改鉴定结果的最佳窗口期。即便逾期没提异议,也不会丧失后续对正式报告的异议权利。
而鉴定机构出具盖章生效的正式鉴定意见后,文书就成为法定证据,可直接作为裁判依据。这时再提异议,性质就变成庭审刚性质证。鉴定机构一般不能再轻易改动结论,仅做书面答疑说明。想要推翻或调整结果,只能走申请答疑、鉴定人出庭、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严格法定程序,门槛要求相对较高,必须满足鉴定机构资质瑕疵、程序严重违法、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硬性条件。
在实操中,所有核心争议一定要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全部书面提完、留痕存档。进入正式环节再提相同异议,务必注明此前初稿已提出、未被采纳也未合理说明,以此主张程序瑕疵,提升质证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