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是如何确定争议物残值的?
来源:天纵鉴定
|
作者:SKYLABS
|
发布时间: 1556天前
|
13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争议案件中对争议物如产品设备的残值确定对于法院而言,可谓是一项难题。天纵鉴定(SKYLABS)从目前已有的司法判决中归纳,审判机关对与残值确定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描述的三类方式。
在争议案件中对争议物如产品设备的残值确定对于法院而言,可谓是一项难题。天纵鉴定(SKYLABS)从目前已有的司法判决中归纳,审判机关对与残值确定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一. 当事方协商一致
由于争议物残值往往涉及经济利益,而且此种利益往往对争议双方是一种“零和博弈”,因此现实中争议方对争议物残值能达成一致的概率极低。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是确定残值的首选和最佳方式,而且审判机关非常乐意“坐享其成”的。
二. 法院酌定残值
在部分案件中,由于标的物的损毁或鉴定条件不满足等原因,对于争议物的残值部分难以认定,但是价值却又客观存在,仅基于此即驳回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不予认定无疑显失公平,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不酌情认定残值,但酌情认定并非随意认定,一般都会基于相应的事实基础。
三. 通过价格评估确认
这是在诉讼中确定残值时所采用最多的计算方式。由具备价格评估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如天纵鉴定等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大大减轻裁判者面对不同标的物的裁判难度。
价格评估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基于各类市场民事主体的聘请(或者委托)关系,根据特定目的,对约定财产(资产)在特定时点的价值(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市场服务行为。经现场勘估调查或争议方举证、质证后,价格评估人员对关系评估标的物价格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按照选定的评估方法进行估算,作出估价结果。这种通过第三方价格评估的方式也是目前法院确认设备残值价格,比较好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