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产品质量鉴定的工作范围是否可以包含建筑材料?针对这个问题,天纵鉴定(SKYLABS)的回复是肯定的。
这是因为在《产品质量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产品质量鉴定的上位法是《产品质量法》,基于上诉条款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产品质量鉴定的工作范围是包括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但不含“建设工程”本身。而针对“建设工程”的争议问题,应该遵从于《建筑法》和其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因此有专门的建设工程类质量鉴定,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同标准等。